审议通过《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》张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
11月27日,中共淄博市九届十二次全委会议在张店举行。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》。
市委书记张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,市委委员29人、市委候补委员3人参加会议,市纪委常委和不是市委委员的区县委书记列席会议。
《决议》内容如下:
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定于2007年3月在张店召开。会议的主要议程是: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审查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选举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届委员会;选举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;选举淄博市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。
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500名。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按照有关规定,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、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。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淄博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。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。代表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市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提出,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(党员大会)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。
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同心同德,艰苦奋斗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,以优异成绩迎接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。

